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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新《环保法》培训学习
                                       综合管理部  吴朝辉
    2014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新法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法对现行法律做了较大修改,对企业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为帮助企业学习了解新法的有关规定,增强企业对新环保法的认知和理解,9月2日上午,市环保局特邀环保专家为各企业管理人员讲解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保专家首先向企业介绍了新法修改背景,并就新环保法中“基本国策”、“按日处罚”、“生态红线”、“政府责任”、“公益诉讼”、“行政拘留”等关键词,对新法进行了全面系统地解读,同时结合具体案例对案件处罚在新旧环保法实施中的差异进行了解析对比,并指出,新环保法在强调企业责任的同时,对政府责任部门的问责措施也变的更加严厉。
    培训会要求,各企业要切实增强依法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及时纠正环境违法行为,务必做到“三废”达标排放;会后,要认真组织学习新环保法,切实将新环保法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据悉,新《环保法》的修订出台是基于现行环保法存在许多不足,并且已不适应环保事业发展的需要。此次新法的出台改变了旧法“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环保问题,成为权责一致的法律,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是世界上最好的环保法之一。